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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做好本学期第一轮次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1日 05:22  点击:[]

各院、系:

为了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轮次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课对象

面向全校2014级、2015级本科及2015级专升本学生开课(为保障选课期间网络流畅,本学期继续实行错峰选课,2013级本科学生的选课工作安排在第六周下半周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二、课程基本情况

学校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63门次,课程开设的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1:《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览表》。

三、选课门数

每个学生限选1门课程。

四、时间安排

1.正选时间:2016年4月2日08:00—2016年4月5日24:00。

2.退补选时间:2016年4月16日08:00——2016年4月17日24:00。

3.上课时间:第七周——第十五周。

五、选课程序

1.学生查看《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览表》中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拟选课程。

2.进入学校网页,点击“教务在线”进入教务处网页,再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各院系如有专业在选修课上课期间外出进行写生、实习等教学环节,请相关院系向教务处报送该部分专业写生、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周次安排,教务处负责调整该部分专业的学生选修权限,具体事宜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沟通解决。

2.学生进入选课系统选课前一定要预先查看清楚拟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能选修与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不能选修已经修读过的课程,否则教务管理系统无法认定并自动屏蔽该门课程成绩。

3.学生要在限定的期限内自行上网选课,因自身原因错过选课时间而没有选上课者,责任自负。此次选课开通退、补选功能,即学生在第一次上课后,可根据兴趣爱好,在规定时间内,对不想继续修读的课程进行退选,然后视情况改选其他课程。对选课成功但不上课也不进行退选操作的学生,学期末该门课程成绩记为“缺考”。

4.学生选课时要注意每门课程的修读容量以选课系统实际限额为准,超过课程容量以外的选修操作为无效操作。同时,选课结果少于80人的班级将不予开设(除语言类课程外)。

5.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学生可于第19周上网查询所选修课程成绩,确属漏登、误登等遗留问题,要及时到院系教学办公室反映,由院系汇总后于第20周报送教务处解决,过后概不受理。

6.任课教师请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学生名册。课程结束后,要及时将试卷及学生成绩登记册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7.学生选定课程以后需按时上课,老师考勤旷课1次(或请假2次)者取消考试资格;教学督导、教务处随机抽查旷课1次者,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将从选课系统中删除。

请各院系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年级班级,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选课工作,告知学生保管好自己的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确保选课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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