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巡视诊断整改落实报告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32号)要求,审核评估专家组将对学校2014年巡视诊断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依据学校巡视诊断的整改材料和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出本单位《巡视诊断整改落实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重温2014年巡视诊断专家组及专家个人的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巡视诊断整改工作实施意见》(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巡视诊断整改提高工作方案》(附件2)和《宝鸡文理学院巡视诊断整改提高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3)的相关内容,对本单位的整改情况认真总结。
二、各单位要对巡视诊断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自查,撰写本单位《巡视诊断整改落实报告》。对完成的整改任务要说明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及整改效果,并有能够说明完成整改的支撑材料;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认真分析原因,要有具体整改计划、责任人,并说明整改时限等。
三、各单位《巡视诊断整改落实报告》纸质版请于2017年5月5日前报送评建办公室(新校区实验楼224),电子版发至pjb0917@163.com。未尽事宜请咨询评建办,联系人:董燕,联系电话:3569985。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巡视诊断整改工作实施意见》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巡视诊断整改提高工作方案》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巡视诊断整改提高工作任务分解表》
评建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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