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第 29222132 位访客,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年04月26日 14:21  点击:[]

各学院:

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规律,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印发了《宝鸡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宝文理院字[2013]28号),现根据学校安排,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至目前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学院,请于4月27日前将附件1(纸质电子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其他相关材料整理备查。

二、请各学院依据《宝鸡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附件4)和本通知要求,遴选新一期被培养人,选派指导教师,完成附件1、2、3工作任务,并于5月9日前将附件1(纸质电子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附件2、3学院留存备查。

三、新入职教师指2014年7月1日后进校工作的专任教师。在学校规定培养对象外,是否适当扩大范围,由二级学院自主决定。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0917-3565208)

办公地址:新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407室

邮箱:908858986@qq.com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双向选择汇总表

附件2: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任务书

附件3: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附件4:宝鸡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17年4月19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巡视诊断整改落实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