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全国普通话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2016年下半年我校普通话测试将于11月7日至11月14日进行,本次考试共有3771名考生,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领到准考证后请在照片处加盖公章,持未盖章准考证的考生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参加教育实习学生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11月12日进行,其他考生请按照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3、本次全国普通话测试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工携带工作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的考生由学生所在院系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查验该生其余有效证件,确认其余有效证件与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相符后,由学生所在系办公室出具证明,粘贴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为了保证本次考试顺利有序进行,请各院系普通话测试联络员在本院系考生考试期间准时到测试室外,协助工作人员维持考场外围秩序。
5、请各位考生按照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实验楼223室)侯考,候考期间请勿大声喧哗。
6、我校测试地点在实验楼225室。
7、根据全国普通话测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对于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在校生,除按规定禁止参加国家普通话测试一年以外,同时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供后续考试、考研、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参考使用。
8、为了加强对本次考试的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作弊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66215,邮箱:jwcsjjxk@163.com),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2017年陕西省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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