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委员会:
第一组答辩委员会组成:薛金强教授(主席)、王卫强教授、王烈琴教授、屈社明教授、张强信高级教师;
第二组答辩委员会组成:高志东教授(主席)、姚艳梅教授、史传龙副教授、李伟副教授、任军利高级教师
答辩秘书:吴月
二、答辩工作流程
1.答辩资格申请。毕业生在5月15日前须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两份)。
2.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委员会对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业成绩、发表论文、论文送审评阅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审定答辩资格。论文答辩前必须先审阅论文评语,未收齐评阅意见书不得进行答辩,评阅结果符合规定方能答辩。
3.答辩准备工作。在5月15日前将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分组名单,参加答辩学生名单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交电子版)报送至学研处,以备学校抽查;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答辩工作现场布置要求:
(1)在答辩现场用的教师或会议室悬挂横幅,横幅上要求写明年级,专业。
(2)留存每名研究生答辩的照片、答辩委员会所有成员合照、答辩学生与答辩委员会集体合照,并报研究生处一份。
4.答辩时间及程序
5月25日,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主席宣布开始答辩;
(2)导师介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和论文撰写情况;
(3)学位申请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陈述不少于15分钟;
(4)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整个提问环节时间不少于15分钟;
(5)决议。委员举行会议,由秘书宣读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商议评定论文的标准,并对论文作出评价,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评分等级和投票结果,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5.答辩后提交材料。
答辩时须详细记录,留存相关材料。5月25-31日,整理并提交以下答辩材料:
(1)硕士论文答辩申请书
(2)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3)论文答辩会记录
(4)答辩会表决票
以上材料(1)(2)(3)原件2份分别放入两份学位申请审批书中,2份复印件1份交学研处,1份学院留档;表决票学院留档。
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装订。(说明:答辩之前,学位论文一律简装,通过答辩、修改最终定稿后,再正式装订、提交)。
三、答辩工作要求
1.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前3天将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送至答辩委员会各委员提前审阅,并严格执行答辩流程,学位申请者在答辩前不得接触答辩委员会委员。
2.参加答辩的毕业生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学硕研究生发表1篇学术论文,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术不端检测,通过论文送审评阅;毕业生答辩资格由各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3.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一条: 学院举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论文预答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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