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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部管理细则

2016年03月13日 14:00  点击:[]

为了加强外语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学生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学生干部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学生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观念,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成为老师的好帮手和同学的代言人。

二、团总支、学生分会由团总支书记直接领导,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向团总支书记负责,各部门向团总支、学生分会负责,主席团成员必须认真指导其所管辖的各个部门工作。

三、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并上交一份内容详细的工作计划,所制定计划应认真落实,每学期结束时,各部上交本部门本学期工作总结,内容具体详细。

四、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需全力调动本部门成员及各班相应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开展一些积极向上、富有特色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同时,全体干部应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其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撤职等处分。

五、认真做到请示汇报,每次活动开展前,主办部应制定好计划,计划中应附带活动组织人员、负责人员分工安排情况,交系团总支审批。活动进行时,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所有主要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到场参与工作。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人应上交一份工作总结,所有计划和总结由团总支负责审核并保管。

六、各部门工作必须加强配合,互相支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各部门可以联合开展活动,促进整个团总支、学生分会的工作。

七、学生干部例会由系学生分会组外部负责通知及考勤,任何人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团总支书记请假,并附带请假条及其相关证明,决不允许代请假或代签现象,无故迟到及缺席者按《外语系学生干部责任问责制》严格执行,迟到一次扣一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两分。凡扣分达两分者,进行书面及口头检讨;凡扣分达四分者,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资格;凡扣分达六分者,将其除名。学生干部例会中,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外语系学生干部会议制度》,使例会真正民主化、高效化。

八、全体成员要善于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应争取进入优秀行列。

九、全体成员应加强自律意识,从自我做起,配合各项工作的进行。

十、学生干部应带头杜绝校园内一切不文明行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给与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学生干部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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