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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实习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14日 09:31  点击:[]

各相关院系: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目前我校2013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学校教育实习工作安排,为保障教育实习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质量监控,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经学校实习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校检查:10月10日—11月26日(第06—12周)

院系检查:10月31日—11月26日(第09—12周)

二、检查对象

我校所有以集中或自主方式开展教育实习的2013级实习生。

三、检查方式

1、对自主教育实习学生的检查

由各院系根据本院系统计的《自主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信息统计表》中信息,委派专人采取电话联系或信函的方式进行检查落实,学校教育实习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巡查小组前往自主实习集中的学校进行抽查。

2、对集中教育实习学生的检查

①各院系成立教育实习检查小组,按照学校时间安排赴本院系包片的教育实习基地检查教育实习工作。

②学校分区域成立实习巡查小组,到各实习地点现场巡视、检查实习工作。每个巡查小组由学校教学督导、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各巡查小组组长具体安排本小组的检查事宜(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检查教育实习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实习生综合表现、带队教师职责履行情况;了解和处理教育实习工作中存在问题;听取实习学生及带队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实习基地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五、检查要求

1、各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教育实习检查工作,特别是自主实习学生的检查工作,应尽快落实专人负责检查自主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确保自主实习学生的教育实习质量。

2、为加强自主教育实习的管理和检查,各院系自主实习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自主教育实习检查表》(见附件2,此表将作为自主实习生返校后实习成绩认定的依据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实习学校签署实习评价后,于11月14日前由各院系汇总整理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为了防止各检查小组时间冲突,请各院系将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3)于10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各教学督导巡查小组的联络员,应提前和本组教学督导沟通确定巡查时间,并提前联系好车辆。同时在巡查前和实习点及实习生小组长联系(实习点组长最好是在检查当天联系),讲明检查要求和所需材料。

5、各检查小组在检查结束后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实习检查记录表》(见附件4)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教学督导教育实习巡查分组安排表

   2.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教育实习自查表

   3.2016年各院系教育实习检查安排表

   4.2016年教育实习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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