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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及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03日 08:48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6]24号、《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6〕2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今年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及聘期考核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用在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教师,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领导人员不得申报。具体详见附件1。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2。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附件3)或《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附件4),按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按时报送至人事处(1号学生公寓楼406室)。

2.院系审查。各院系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另附初审意见。

3.学校审定。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集体评议、校务会审定及公示,产生拟聘人选。

4.人选上报。学校人事部门按照省厅要求上报拟聘人选及有关材料。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16年9月8日,逾期视为放弃。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应包括(具体填表和材料要求见附件5-1):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2);

(2)《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4)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

(5)《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个人业绩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3);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应包括(具体填表和材料要求见附件6-1):

(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2);

(2)《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校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

(4)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聘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7),并于2016年9月8日报送至人事处(1号学生公寓楼406室);

2.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的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根据个人总结、绩效分析、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必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评议进行考核,拟定考核等次。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告知个人,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三、实施要求

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及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动员本单位人员积极申报。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王苗 联系电话:3566206

电子邮箱:bwl_wm@126.com

人事处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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