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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身边的旗帜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5年05月06日 16:09  点击:[]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外国语学院党字[2025]2


关于开展“我身边的旗帜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教育引导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我身边的旗帜党员”评选活动。通过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选树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让共产党人的形象在群众中更加鲜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为谱写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而团结奋斗。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包括外国语学院党委全体师生正式共产党员。评选分为文化传播的旗帜”“教书育人的旗帜“服务地方的旗帜”“专业学习的旗帜”“志愿服务的旗帜”,教工旗帜党员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评选范围,但人数从严掌握。在教师党员中评选3名,在研究生党员中评选1名,在本科生党员中评选1名。

二、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旗帜党员(教工)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师德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勇于担当,作出突出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旗帜党员(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生活、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参加党支部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党支部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评选程序要求

1.各党支部推荐初步人选(56520日)。各党支部认真对照评选基本条件,并结合岗位实际,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深度挖掘身边先进典型,推荐本党支部“旗帜党员初步人选2,并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及“旗帜党员”审批表。

2.资格审查及确定候选人(530)。院党委对各支部推荐的“旗帜”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多于评选名额的若干候选人。

3.确定拟表彰对象(65)。院党委综合各党支部推荐情况、结合网络评选,确定拟表彰党员对象。

4.公示(6610)。对拟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5.表彰奖励(71日前)。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表彰对象,对获得旗帜党员”荣誉称号者,进行大会表彰。同时将其先进事迹通过展板、报告会、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推荐初步人选先进事迹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要确保真实、具体、生动、鲜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成绩和感人事迹,避免大话空话套话。格式如下:标题为XX同志先进事迹”,“方正小标宋小2号字体”,正文“仿宋GB2312-3号字体”,固定行距30

2.初步人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主要事迹介绍限定在500字以内,主要事迹从报送的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中提炼,要求提炼准确、重点突出、鲜活感人,充分反映主要成绩、事迹特点和精神特质。推荐审批表正反打印。

5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学院党办公室(高新校区立心221室)。

联系人:王阿莉

联系电话:09173566363

电子邮箱:644405200@qq.com

五、评选的组织纪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激励广大师生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创先进、争优秀。

2.严肃评选纪律。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3.推荐工作要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

附件:外国语学院“我身边的旗帜党员”推荐审批表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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